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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2017-07-19  点击:[]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点,依托浙江省首批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学科,拥有公共管理学士-硕士培养体系。与财税、物价、城管、国土、金融监管等政府部门紧密合作,设置了五个专业方向: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方向培养具有管理现代化能力政府部门与政策研究系统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城市管理与公用事业监管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城市管理实务能力和公用事业监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应急管理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应急管理实务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公共财政与金融监管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财税政策制定、关税管理与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国土规划管理与环境保护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高水平综合应用型管理人才。在专业方向的选择上,紧密把握当前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问题,并结合浙江先发地区对公共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理念。

经过10年的发展,本专业学位点已经成为推动浙江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和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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